2026年7月13日上午,男伪女友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装成张一洒故意杀人案迎来一审开庭。快递庭审历时约7小时,员入围绕“是室杀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装箱行为是害前否具备致命性”等核心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下午6点,案开案审判长宣布休庭,庭携案件将择期宣判。棍和
据公诉机关指控,男伪女友被告人张一洒(2003年生,装成案发时22岁)与被害人雯雯(化名)曾系恋人关系,快递二人于2025年4月分手。员入分手后,室杀张一洒多次纠缠遭拒,遂产生报复念头。
2025年11月23日8时许,张一洒假扮快递员敲门进入雯雯家中,对其实施击打、扼颈等暴力行为。经西安市西咸新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雯雯系被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前任跟踪”、“入室杀人”、“嫉妒前女友新生活”等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旁听席上,雯雯的同学、好友等年轻面孔神情凝重,目睹了这场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惨剧。
被告人张一洒身高1.85米,戴黑框眼镜,庭审中举止看似礼貌,常以“您”称呼提问人员。然而,面对杀人指控,他并未表现出悔意,反而自视为情场失意的“受害者”,坚称自己初衷仅为挽回恋情,并无伤害雯雯的故意。
张一洒与雯雯系高中同学,大三重逢后确立恋爱关系,交往约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及未来规划分歧分手。分手后,雯雯态度坚决并拉黑张一洒。
2025年11月23日上午,张一洒驾车携带行李箱、木棍、望远镜等抵达雯雯小区。确认雯雯母亲离开后,他伪装成快递员入户。
雯雯表姐证言显示,因雯雯母亲电话不通,表姐持钥匙开门时,门被内部顶住。张一洒谎称雯雯不在家将其骗离。张一洒承认,在表姐离开期间曾试图拖拽雯雯未果,随后驾车逃离并丢弃手机。
庭审核心争议在于张一洒的主观故意及行为定性。
张一洒及其辩护人提出以下理由:
1. 无杀人意图:张一洒辩称,因在抖音看到雯雯与新男友视频而“气上头”,实施了一个“幼稚计划”——将雯雯打晕后装入行李箱带离,当面质问其为何变心。
2. 结果不可预见:辩护人指出,张一洒离开时见雯雯胸口仍有起伏,认为其当时仍有呼吸。根据“疑罪从无”和“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能仅因死亡结果反推杀人故意。
3. 赔偿努力:张一洒家属曾卖房借款筹措赔偿款,但因女方家属拒绝谅解,未能达成刑事和解。
公诉人及被害方代理人从客观行为及主观恶性角度进行有力反驳:
携带带钉木棍及行李箱,应视为追求死亡结果的准备行为。
暴力手段极其残忍,直接追求死亡:
搜索记录佐证:公诉人出示证据显示,张一洒曾在社交媒体搜索“怎么把人打晕”,印证其预谋性质。
缺乏尊重,非爱而是占有:
雯雯案发时刚毕业不久,在西安某银行工作,性格开朗,深受同事喜爱。恋爱前半年,雯雯父亲去世,她曾希望张一洒能保护母亲。如今,原本温馨的家庭只剩母亲一人。
庭审中,雯雯母亲及其代理人当庭表示:
* 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放弃包括手机损失在内的全部民事赔偿请求。
* 量刑请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公诉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一洒死刑。公诉人认为,张一洒无自首情节,情感纠纷、初犯等不足以抵消其犯罪手段之残忍、主观恶性之深及后果之严重。
公诉人最后强调:“喜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尊重。”张一洒的行为不仅剥夺了雯雯年轻的生命,也摧毁了两个家庭。旁听席上,雯雯的同学朋友眼圈泛红,掌声中寄托着对正义的期盼。
本案将择期宣判,结果备受社会关注。
来源:新京报 | 记者:黄依琳 | 编辑:陈晓舒 | 校对:贾宁 | 责任编辑:齐汝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