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吃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螺蛳食品安全事件。一名女子在食用螺蛳粉时,粉竟费发现碗中混有异物。吃出起初她误以为是条蛇摊主退还木耳,但仔细观察后发现该异物带有明显纹路及头部特征,仅愿竟是元餐一条活体小菜花蛇。女子随即拍照留存证据并呼叫店员,女吃然而店员直接端走并倒掉异物,螺蛳仅提出重做一份或退还10元餐费,粉竟费全程未作任何解释或安抚,吃出此举令食客及公众极为不满。条蛇摊主退还
事件发酵后,仅愿涉事摊主公开致歉。元餐摊主表示,女吃事发时自己正忙于其他区域,由母亲处理现场导致方式不当。目前摊主已联系当事人进行协商,承诺若食客出现身体不适,将全额承担检查及治疗费用,并表示自愿接受十倍甚至百倍的赔偿,今后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餐品中出现异物,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 混有异物、掺假掺杂;
* 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商家在餐品中混入异物,已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经营者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依法享有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例外情况: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实操建议:
当遇到餐品中有异物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时,您可以同时主张以下两项权利:
1. 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
2. 惩罚性赔偿:要求经营者按照餐费价款的十倍或实际损失的三倍进行赔付。
* 注:若计算出的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可直接按1000元的标准主张权利。
维护自身权益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建议按以下步骤有序维权:
(羊城晚报综合)
责任编辑: 李梦洁 UN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