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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聚餐醉酒入住酒店跳楼坠亡 男友施救时力竭拉拽不住脱手,家属起诉多方索赔128万!判了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焦点   来源:时尚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近日,湖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二审判决。女子徐某在聚餐醉酒入住酒店后,因产生轻生念头两次跳窗,男友李某在施救过程中因力竭脱手,导致徐某坠楼身亡。徐某父母随后起诉李某等5人及酒店,

近日,女聚湖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餐醉二审判决。女子徐某在聚餐醉酒入住酒店后,酒入救时家属因产生轻生念头两次跳窗,住酒男友李某在施救过程中因力竭脱手,店跳多方导致徐某坠楼身亡。楼坠力竭拉拽徐某父母随后起诉李某等5人及酒店,亡男万判索赔128万余元。友施法院最终认定,不住徐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脱手男友李某因疏忽大意承担15%的起诉赔偿责任,酒店及其他同行人员无责。索赔

案件回顾:醉酒送行,女聚深夜坠楼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餐醉李某与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酒入救时家属2024年10月16日晚,因徐某次日需前往广州打工,李某邀请田某、刘某、王某甲共同聚餐为其送行。席间,除田某外,其余四人共饮三瓶白酒。餐后,徐某提议唱歌,当晚20时许,田某驾车带四人前往市区某KTV。

鉴于徐某与李某均处于醉酒状态,李某不愿继续娱乐,田某遂提议返回。20时40分,五人驾车前往某酒店,20时55分进入大厅。此时徐某趴在桌上睡觉,李某办理入住。因无法出示徐某身份证,前台拒绝办理,双方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出示手机中的电子身份证,酒店方才完成入住手续。

21时23分,王某乙骑电动车接田某离开,李某与田某搀扶徐某进入8302客房,田某随后离去。当晚22时24分,徐某从客房窗外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系醉酒轻生

酒店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徐某父亲曾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对李某立案。李某向警方陈述,徐某入住后产生轻生念头,多次欲跳窗,均被其拦下,最后一次施救未果致其坠楼。

经法医检验,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61mg/100ml。警方结合走访、视频、尸检及侦查实验发现,徐某此前曾表达独自创业想法未果,聊天中流露迷茫,并有酒后自残(如用烟头烫手)史。警方最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认定徐某系醉酒后产生轻生念头,李某在阻拦时损坏纱窗,施救时力竭脱手,导致徐某坠亡,并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法院判决:徐某主责,男友次责

1. 徐某承担85%主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自控酒量与情绪,擅自轻生并两次跳窗,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及扩大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85%的主要责任。

2. 李某承担15%次要责任

李某作为男友及聚餐组织者,在徐某醉酒状态下,未通知其家属或送医解酒。在徐某表达轻生念头及实施二次自杀行为时,李某虽进行劝阻和施救,但未及时报警、寻求酒店帮助或大声呼救,导致最后施救时力竭脱手。法院认定李某对徐某的轻生坠楼及施救方式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核算:
* 李某需赔偿总额:168,917元。
* 扣除已提存法院的20,000元。
* 李某仍需支付:148,917元。

3. 其他人员及酒店不担责

  • 同行人员:田某、刘某、王某甲已将徐某安全送至酒店房间,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三人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死者亲属(田某、刘某各5000元,王某甲3000元),法院予以支持。王某乙事后协助送人,与徐某死亡无因果关系,不担责。
  • 酒店方:酒店设施及服务符合规定,徐某自杀与酒店安全管理无法律因果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15,000元,法院予以支持。

二审结果: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徐某父母与李某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齐贺 UN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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